辦事依據: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2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所需材料: 1、企業變更經營范圍及相應修改合同、章程有關條款的申請書(原件); 2、董事會關于變更經營范圍及修改合同、章程相應條款的決議(原件); 3、投資各方法人代表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書(原件);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注冊資本到位的驗資報告; 5、企業變更經營范圍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6、企業批準證書、工商營業執照; 7、企業擬進出口商品目錄(原件); 8、擬開設店鋪所用土地的使用權證明文件及(或)房屋租賃協議; 9、擬開設店鋪所在地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符合城市發展及城市商業發展要求的說明文件; 10、審批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如最新的財務審計報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