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文件 1、設立外商投資咨詢企業申請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登記注冊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復印件); 4、(如果中國合營者以國有資產投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中方擬投入國有資產的評估報告確認文件; 5、投資各方法定代表簽署的合同、章程(獨資企業報章程); 6、擬設立企業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合營各方董事委派書; 7、擬設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擬設立企業注冊地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9、其他有關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為復印件的,一律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簽署文件的,應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權書。
辦事依據: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11月30日公布,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